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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中央社記者楊淑閔台北22日電)下週末就是春節,農委會農糧署彈性延長農民申報「106年農地轉(契)作休耕」期間,期限是春節後的2月10日;並鼓勵2期作之1的休耕轉作雜糧,雜糧補助加上銷售額,可增收入。 農糧署副署長蘇茂祥表示,為讓農民安心過好年,今年農糧署彈性延長農民申報「106年轉(契)作及休耕期間」,申報期限延長到春節過後的2月10日止,截止日前至戶籍所在地公所或農會申辦轉(契)作、休耕或種稻,並可同時申報106年兩個期作。 他說,通常農民是第一期申報種水稻,第二期休耕(休耕補助每公頃新台幣4.5萬元);也有人第一期申報水稻,第二期申報轉作花生,雖然花生每公頃只補助2.2萬元,但是若賣掉花生還有一筆收入,會比休耕補助高,藉此增加所得,而轉作每一種進口替代作物或雜糧,補助金額不一樣,再加上賣出的收益,都是增加所得的辦法。 農糧署補充,目前輔導農民以契作方式生產進口替代作物,例如大豆、小麥及硬質玉米等,以及具外銷潛力的作物,例如毛豆、結球萵苣及胡蘿蔔,都可增加收入。1060122

農地轉契作休耕申報延長 2/10截止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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